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4-01-30 10:59:51 點閱:202
主旨:「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」第4條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民國113年1月12日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月18日部退五字第1135657372號函辦理,檢附原函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、總說明、條文對照表各1份。 二、前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mocs.gov.tw/銓敘法規/法規動態項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