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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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10-01 12:41:30  點閱:83


說明:  
一、 「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」託播訊息如下:
(一) 託播期間:11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。
(二) 託播內容: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於10月開徵,繳納期間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,請如期繳納,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。
二、 為加強宣導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相關訊息,其宣導影片可點選本局官方網站/主題服務/宣導專區/宣導影片連結或分享「彰化縣地方稅務局」YouTube頻道影片俾利協助宣導。
三、 敬請將宣導訊息播出之相片,以e-mail(A0000530@changtax.gov.tw)傳送至本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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